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产品中心 > 唇彩
@宁国化妆品经营企业您有一封告知书请查收!
来源:360体育赛事直播    发布时间:2024-06-27 01:36:41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标志着我国化妆品监管工作即将开启崭新一页,此次《条例》出台,秉承生产和经营使用并重原则,明确了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各环节的责任义务,尤其是经营和使用环节,界定了16种违法情景,将纳入处罚范畴。除构成犯罪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外,经济处罚标准大幅度的提高:如经营未经注册特殊化妆品,其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经营(使用)户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坚持公众利益至上原则,诚信自律,依法经营,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营销售卖记录制度,自觉遵守化妆品相关法律和法规,持有效营业执照开展经营服务活动。

  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方面的要求的化妆品;

  在负责药监管理的部门责令其实施召回后拒不召回,或者在负责药监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或者暂停生产、经营后拒不停止或者暂停生产、经营;

  未依照条例规定监测、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或者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负责药监管理的部门开展的化妆品不良反应调查不予配合;

  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未依照条例规定履行审查、检查、制止、报告等管理义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未依照条例规定履行实名登记、制止、报告、停止提供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等管理义务;

  境外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指定的在我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未协助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实施产品召回;

  为不止一家化妆品经营者提供经营场地场所的,视作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简单地说,就是出租柜台、铺面给经营者从事化妆品经营的超市、商城等。

  新《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审查入场化妆品经营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承担入场化妆品经营者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化妆品经营者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入场化妆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药监管理的部门。违反规定者将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化妆品分四类:国产特殊化妆品、进口特殊化妆品、国产普通化妆品和进口普通化妆品。查询化妆品的合法性,能够最终靠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数据查询()或者直接安装“化妆品监管”APP进行查询。